低值耐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、工具、仪表、办公用品、耗材等。为加强对低值耐耗品的管理与控制,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低值耐耗品由基地对各实训室使用情况进行统计,进行年度规划,上报中心按照“集体参与,货比三家”的原则进行统一采购,采购的材料、易耗品要进行质量、数量的验收。
二、各实训室指导教师严格遵守中心、基地的耗材管理制度。在耗材领取时,认真填写《耗材领取记录表》,相关管理负责人做好记录。
三、对于报废耐耗品,及时反馈基地主任,并移交相关管理教师,予以记录和留存,不得自行对低值耐耗品进行处置。违规处置的,由责任教师按原价赔偿。
四、对于低值耐耗品的进出库,相关管理教师必须做好记录和统计。
五、相关管理教师要对库内低值耐耗品进行分类保管,做到常清点、常整理、常统计,做到帐目清楚,帐物相符,定期汇报。
六、教工调离工作,退休等情况出现时,应将个人领取的仪表,耐耗品如数归还基地,在基地主任许可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,不得私自带走。
工程训练中心电工电子基地
2019.3